(相关资料图)
各设区市工信局、发展改革委员会、生态环境局:
为更好推动江苏省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,按照《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158号)要求,对照国家政策调整,决定废止《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》(苏工信规﹝2020﹞3号)。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
2023年8月2日
附件:关于废止《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标签:
江苏发布关于废止《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按照海关的数据,2023年上半年,中国半导体进口额同比下滑22%,而芯片
让我们面对现实吧,三星的可折叠手机并不便宜。GalaxyZFold5起价为1,79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:应赔尽赔快赔全力做好防汛救灾金融服务,金融,防
靖边文旅宣传官微8月7日消息,靖边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发布《关于网